办理37号文登记被拒的原因
从2015年起,37号文的审批权限就下放给了各银行,通过率低,往往是企业自行前往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因此会常遇到以下一些问题:
1、实操中,因为很多银行对于此类业务并不熟悉,有些银行一边操作一边学习,因此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进行沟通。
2、对于37号文的审批,各地银行及外管局的政策口径不同。
3、对于非标准及一些变形结构,由于政策原因,银行可能无法直接判断,需要与当地外管确认,也建议此过程由专业机构与银行和外管进行沟通、准备资料,会更高效。
37号文登记所需要材料清单
一般来说,办理37号文需要的文件如下(不同地区略有差异,请以当地主管机关要求为准):
1、合法持有境内权益公司资产的证明文件
2、创始人股东在特殊目的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证明文件(股东名册、认缴人名册等)
3、境内权益公司的调档章程
4、境内权益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与境外投资方签署的投融资协议
6、创始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7、外汇登记表
8、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申请书
9、承诺函
10、股东会决议
11、委托书
12、其他可能要求的补充材料
37号文登记的操作流程
步骤1:创始人设立SPV即架构的搭建(至香港公司)
步骤2:办理37号文初始登记
步骤3:新设或收购境内企业
步骤4:签署VIE相关全部协议
步骤5:境外投资人注入资本
步骤6:如果BVI股东发生变化,须变更37号文登记
37号文登记目前一般通过VIE架构申请办理。操作上,一般通过境内权益(内资公司)注册地的银行进行申报,且必须在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后和WFOE设立(以营业执照颁发为标志)前办理。
如果是企业去办理,会耗时比较长的且手续繁琐,而且在办理37号文登记时,若涉及37号文登记人数较多时,建议在准备正式文件之前,由专业机构先就整体方案与当地银行或外管沟通确认后再安排申报。所以专业的事情还是委托专业的机构办理,能够降低申请不通过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