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绿源集团正式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申请主板上市,这是继2016年雅迪控股登陆港交所以来又一个为国人熟知的电动自行车品牌拟赴港IPO。此次绿源集团采用的是红筹股权架构,拟上市主体全称为“绿源集团控股(开曼)有限公司”。本文将对境内企业前往境外上市常用的红筹股权架构进行简要解析。
何为红筹架构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何为红筹架构。红筹架构是指通过在海外设立控股公司,将中国境内企业(不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的资产和权益注入境外控股公司,并以境外控股公司的名义在境外(主要是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等)上市募集资金的方式。
架构设置
以绿源集团红筹股权架构(直接持股模式)为例:
第一层由自然人(也可以为法人)成立海外特殊目的公司作为权益主体,常选择BVI公司,原因在于BVI离岸公司税制优惠、私隐度高、无外汇管制,且能间接规避第二层开曼公司上市前期的股票禁售期限制;
第二层为上市主体,通常会选择开曼公司,开曼群岛具有极度严格的反洗钱、反恐怖主义制度、严格的客户资金保护条例、严格的净资产规定、严格的企业管理要求、严格的监控和可疑报告要求等等条例及规定,美国、中国香港等交易所认可开曼公司作为主体上市;
第三层的BVI公司是非必需的,由直接转让下设香港公司股权时会产生的印花税,而BVI公司无资本利得税;
第四层为返程投资主体,一般会选择香港公司。按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没有机构场所的境外PE获得的股息性质的所得需要在中国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内地跟香港有税收优惠协定,税率仅为5%。
第五层为境内外商独资公司,WFOE公司(Wholly Foreign Owned Enterprise),用于控制境内的实际运营主体。绿源集团此次采用了直接持股模式,对于有外商投资限制的行业亦可以采用协议控制的方式,也就是常说的VIE模式。
总结
企业通过红筹架构搭建,使得中国权益企业实现境外间接上市,适用境外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享受门槛较低的上市程序,同时在股本和资本运作方面也具有极强的灵活性和自主性,为企业融资及上市后的运作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