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将于2023年6月30日截止,建议还未办理的相关主体尽早完成登记工作,避免因逾期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下面将带大家了解一下FDI“多报合一”和ODI(含SPV)存量权益登记的操作办法。
FDI“多报合一”
报送主体:2022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报送时间:截止2023年6月30日
报送方式:按照《外商投资法》规定,统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2年度数据。(2023年1月1日及之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年度报告。)
报送步骤:
图片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报送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温馨提示:
1.2023年6月30日前,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补报或更正。
2.2023年7月1日起,年度报告存在未报、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http://wzxxbg.mofcom.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
3.未按要求报送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ODI(含SPV)存量权益登记
登记主体: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登记时间:截止2023年6月30日。
登记方式:企业自行登记或委托银行代为登记;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委托外汇局或银行代为登记。
登记步骤:
图片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登记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温馨提示:
1.填报后发现有误,可在报送时限内重新申报,原申报数据将被覆盖。
2.如较长时间未填写完毕,可以及时点击“保存草稿”,避免出现超时现象。
3.共需填写“境外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状况表”和“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两张表格。
4.填报币种为美元,注意填报折算汇率、数据统计口径等信息。
5.针对境内主体投资境外多家企业的,需按照境外投资企业数量逐个填报。
瑞丰德永的跨境服务团队拥有丰富的ODI备案、37号文登记等服务经验,助力企业解决对外出资需求,打通资金回境内通道。如有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