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税收制度非常吸引投资者和企业,香港税收制度简单且税率偏低,若香港公司经营所得来源地非香港,则可以申请离岸豁免,获批后可免缴利得税,相当于不用交税。
如何判断是否可申请离岸豁免
根据香港法律,判断一个实体是否需要在港缴纳利得税,要看其是否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 在香港经营业务;
2. 从经营该业务中取得利润;
3. 利润来源于香港。
关于利润来源于香港的标准,在确定各类别利润来源地时有如下一般性的规定:
1. 提供服务的利润来源,为提供服务的地方;
2. 从事某项活动(如制造货物)的利润来源,为执行该活动或制造程序的地方;
3. 出租物业的利润来源,为物业所在地;
4. 贷款所得利润来源,为借出款项的地方;
5. 买卖证券或期货的利润来源,为买卖合约生效的地方。
香港公司申请豁免离岸的资料
1. 香港公司组织结构;
2. 公司产品及价格,最好整理成价目表;
3. 公司的货仓及其地点(如有);
4. 负责业务开展的所有员工的信息、出差地点,公司业务合同签订地点等;
5. 客户、供货商详细资料(包括客户公司名称、地址);
6. 公司供货商来源、商品价格确定依据;供货商送货渠道、付款渠道(如果使用信用证,还需要提供信用证信息);
7. 客户来源渠道、商品价格确定依据;发货渠道、客户付款方式(如果使用信用证,还需要提供信用证信息);
8. 公司所有购销合同、发票、保险、运输单据、业务相关邮件(包括传真和电邮)等。
另外,即使收入来源在香港,需要在香港申报利得税也不用太过担心,香港公司适用的利得税率是16.5%(年利润低于200万港元折半收税),也远低于内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