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C是一种新型的投资基金法人结构。可以用于传统及另类基金策略,包括:开放式和封闭式投资基金。
新加坡VCC架构优势
作为在岸的基金主体,VCC无论是从灵活性、隐私保密性、还是税务角度来看,都已经完全不输开曼等地的离岸基金架构!
VCC是除了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和单位信托以外,一种全新的基金架构。简单来说,一间可变动资本公司类似于一个自由流动的资金池,投资者将资产注入池中,再交由专业基金经理进行管理,以达到基金投资的目的。
相比于传统的公司形式,可变动资本公司具有灵活度高、可享受税务优惠甚至免税等优势。
VCC架构可媲美世界重要投资基金中心(如开曼群岛和卢森堡)的企业基金结构,消除新加坡基金经理管理海外投资基金的不便,提高成本和时间效率的同时,也为基金在新加坡的注册和营运提供更大的灵活度。
VCC架构的特点
1、可作为单体公司基⾦,也可以作为伞形基⾦结构,在后者情形下⼦基⾦之间的资产和负债相互隔离;
2、可同时发⾏封闭式基⾦(如私募股权基⾦)和开放式基⾦(如对冲基⾦);
3、必须由新加坡持牌/注册基金管理公司担任管理⼈;
4、必须在新加坡有经营实质,且至少1名董事在新加坡境内居住,基金的董事可以由管理公司的代表或者董事担任;
5、有新加坡境内注册地址,且必须委聘新加坡境内的秘书公司;
6、有强制审计要求,且必须委聘新加坡境内的审计师;
7、⽆需召开年度股东⼤会,且⽆需公开股东名册;
8、允许现有新加坡境外的公司制基金可以转移⾄新加坡并注册为VCC。
外资企业在新加坡落地为VCC的基本要求
1、提供拟设立的VCC名称,VCC办公人员基本资料,有新加坡境内注册地址;
2、VCC需要设立董事会,其中至少一名董事在新加坡居住(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工作准证持有者,并取得新加坡人力部与新加坡移民局同意书),在新加坡有合法居住地址;
3、其中至少一名董事(可以与前述董事为同一人)为符合VCC法案的合格代表或者由管理人董事出任;
4、VCC必须指定新加坡持牌/注册基金管理公司担任管理人,并由常驻新加坡的基金经理管理,该基金经理须获得MAS的授权或许可(或豁免注册);
5、提供会计年度末财务信息;
6、提供拟设立的VCC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7、提供经过认证的外资企业注册地各类注册文件(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备忘录等等)的复印件;
8、提供经过认证的外资企业营业执照(或类似营业执照的文件)的复印件;
9、提供经过认证的两份以上外资企业在注册地的投资计划复印件;
10、提供相关承诺书;
11、支付VCC规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