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年审主要为两项工作:
1. 举行股东大会新成立的新加坡公司,需在18个月内,具体第一次股东大会,递交由新加坡承认的会计师审计的公司账目报表,说明公司的经营情况。非新成立的新加坡公司,每年必须召开股东大会,且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5个月。
2. 向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进行年度申报在股东大会举行后一个月内,需要将股东大会形成的资料,协同新加坡公司的账目报表以及公司成立文件一同递交至ACRA惬意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同时续期公司注册证书,缴纳相应规费,完成新加坡公司的年审申报工作。
新加坡公司年审内容包括:
1.年度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告是新加坡公司年度会计帐目及年度财务报告,其中包括会计理帐,拟定董事报告,董事声明,损益表,平衡表,现金流量表及分类注解等。
2.年度股东大会信息呈报公司需每年(15个月内,第一次AGM 18个月内)由公司秘书主持召开年度股东会议,经由每位董事投票并签署的诸项决议。股东大会上需要向每位股东提供符合标准(按照新加坡注册会计师协会“ICPAS”准则,编制的英文财务报告)的财务报告。并且在股东大会(AGM)后一个月内,提交至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
3.年度税务报表年度税务报告是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整理年度会计帐目、年度税务估算而填写报税表格。
4.公司税务呈报新加坡税务局要求,新加坡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需向新加坡税务局申报公司税。其算税基础是公司的财务年度的税前利润(非营业额)。新加坡私人有限责任公司税率为17%。
新加坡公司不年审的后果
新加坡公司法第175章:每家公司必须每年召开一次周年股东大会(缩写AGM),新公司首年可在18个月内召开,第二年以后AGM时间上不能超过上一次AGM的15个月;
新加坡公司法第197章:召开AGM之后一个月内必须递交年报Annual Return (AR)。
新加坡公司法第201章:一般私人有限公司,财务年结日后6个月内须召开一次 AGM,公众公司须在4个月内召开。
若公司没能在公司法所要求的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以及完成年检的申报,公司本身及公司董事将会被法院起诉(Prosecutions/Summonses)以及罚款(Penal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