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家族信托可通过哪些机构设立
家族信托有两个最大的作用,那就是保值传承财富和隔离资产风险。如果考虑在香港设立家族信托,那么可以委托哪些机构来设立呢?在香港,通常会通过银行、独立信托公司,还有小部分律所可以做这样的业务。
1.通过银行设立家族信托,独立信托公司收取信托服务费,并没有融资这项服务。银行做未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的家族信托也越发的小心,因为没上市的时候,这是一个股权,不是现金。
如果因为各种各样原因比如时间点不对,公司没上成市,银行很难控制其中的风险,但如果仅仅做超高净值家庭的家族信托传承安排,一般来说会是该私人银行的客户。
2.通过律所设立家族信托,通常来说律所给的是信托中的法律意见,律所做受托人的有,但不多,因为受托人业务很难做责任切割。如果是律师是以个体做受托人,上市公司如果做家族信托通常会考虑到受托人的稳定性。最重要的要有信托牌照,这个律所有BVI,开曼等地的信托牌照,才会去做受托人业务。
3.通过独立的信托公司设立家族信托,独立的信托公司不会给客户税务意见和法律意见,客户通常会付费去寻求专业机构的税务意见和法律意见,相对独立。
家族信托的组成结构
家族信托由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个角色组成,监督人这个角色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
如果对香港普通法熟悉,通常用到监督人不多,大多数情况下有受托人就可以了。内地投资者有时候会找一个律师或者长辈来当监督人。
监督人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当受托人做的不好的时候,可以换掉受托人。如果委托人自己不处理投资,有的监督人也可以做一下投资的角色。监督人的职责还是比较重要的,那么委托人要给监督人付费吗?分两种情况:
1.有职业监督人,是付费的,怎么收费是和委托人谈的;
2.如果是委托人找的自己熟悉的人做监督人,通常是不付费的。
家族信托如何为企业隔离破产风险
如果企业因经营不好破产,家族信托可以保护信托里的资产。因为个人资产和公司资产已经通过信托隔离了,公司破产追索不到个人名下。另外还要看信托下面放入了什么资产,如果是股票,有可能亏了很多,这个角度谈隔离就没有实质意义了。但其他资产不受影响,信托的资产隔离作用是存在的。
如果一家上市公司先是被集体诉讼,后来经营不善,最终破产。信托能不能起到资产隔离作用,需要看法庭的证据和判决,以及委托人是否承认自己做假。这个就要看官司的走向,如果委托人承认做假的话,信托会判无效的,自然起不到隔离的作用。
家族信托的受托人是否可以退出
在信托协议里,有受托人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写得很清楚,信托协议是一个双向合同,彼此都可以终止。受托人一旦退出,就不是一个有效合同了。
这也是一种风险保护。正常情况下,受托人退出是因为委托人不交管理费,委托人也可以随时转受托人。受托人退出一定是有原因的,比如委托人欺骗公众,SEC有信息公告,上市公司会公告。信托公司要保护自己的名誉。
一旦受托人退出,就意味着股权从信托还给个人了,如果是公开的市场,委托人发生了什么状况大家都很清楚。上市公司的信息是公告的,就不会有其他人接着做受托人。股权从信托回到个人,债权人就有权去申诉了。
设立家族信托的具体意义
家族信托和保险一样,是一个有效的家族财富传承工具,但由于高净值人群对「家族信托」的概念还不清晰。从信托法出现伊始,家族信托这个工具就不是让人逃税避税的,瞒骗、洗黑钱,更不是信托的作用。那么我们来总结下家族信托的正面意义有哪些?
1.家族信托的正面意义在于不同司法管辖区资产的分散、有效的资产分配、税务的规划、资产的隔离、保护、传承。
2.隔离和保护很重要,对下一代甚至更多代的财务规划,不至于富不过三代。信托法律对这些是有效的。
3.信托里的投资通常比较保守,多数是保本增值的安排。随着CRS、FATCA、经济实质法的出现,透明度增加,要求披露的信息越来越多,监管也越来越严格。
家族信托的设立非常复杂,包含了很多专业知识,各方面的问题都需要考虑到位,因此设立家族信托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时间的规划,如果考虑设立家族信托,那就要趁早规划了,如果等到遇到事情了再来考虑设立家族信托就已经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