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成立的基金满足特定条件后可以申请更优惠的免税政策。目前新加坡基金可以申请的税收激励计划有3种。
1、离岸基金税收激励计划–13CA;
2、在岸基金税收激励计划–13R;
3、增强型基金税收激励计划–13X;
新加坡政府每5年会更新一次,最新版本的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申请以上3种基金税收激励计划均需要满足以下2个条件:
1、基金经理需要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注册或持有CMS执照。若基金经理管理自有个人资产则可以获得执照豁免。
注:申请执照豁免的基金经理需按MAS要求提交相关证明,确认管理本人或本家族的自有资产情况属实。
2、家族办公室必须是新加坡注册的本地公司。
13CA条款除上述2个条件外,还需满足:
1、基金实体形式:可以是公司、信托或个人,其中不包括有限合伙。
2、基金公司注册地:必须是离岸,且不允许新加坡居民,新加坡投资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也不允许新加坡投资人作为最终受益人全部持有。
3、基金投资人:基金签发的证券不可全部由新加坡公民,新加坡居民或新加坡常设机构最终持有。
4、基金行政管理人:无限制
5、基金规模:无限制
6、税收优惠申请:无需MAS批准
7、基金开支要求:无最低要求
8、家族办公室人员雇佣要求:无要求。
13X条款除上述两个条件外,还需满足:
1、基金实体形式:任意形式包括公司,信托和有限合伙
2、基金公司注册地:新加坡或离岸,两者兼可
3、基金投资人:无限制
4、基金行政管理人:须在新加坡设立,基金实体或资产持有者实体必须是新加坡注册的法人实体。
5、基金规模:申请条款时需达到至少5000万新币的规模
6、税收优惠申请:需MAS批准,批准后的投资策略不能修改,且不能享受其他税务优惠。将列入新加坡双边税收网络。
7、基金开支要求:每年开支至少20万新币。
家族办公室人员雇佣要求:每个家族办公室需要雇佣至少3个资深投资人(每人月薪不少于3500新币)基金管理人无需长期居住在新加坡,但需要安排183天时间在新加坡以证明基金管理人有执行其投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