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投资者虽然人在海外,但是国内还有房产,或者需要在国内买卖房产,若这些手续无法亲自回国办理就可委托国内的亲友或者机构,而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就需要出示委托公证,否则无法让他人代办。
在澳大利亚,公证是中国驻澳使领馆对在澳中国公民的文书进行直接证明。领事认证是中国驻澳使领馆对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或其办事处认证过的文书进行证明。
在澳中国公民可以向驻澳使领馆申请公证,也可以通过领事认证的方式办理文书,通常有两种选择:
1.直接按照领区划分,到驻澳大利亚大使馆或相关的总领事馆申请公证;
2.在澳大利亚当地公证员处办理公证,然后在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驻各地办事处申请认证,最后按照领区再向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或相关总领事馆申请领事认证。但澳大利亚主管部门(如政府机关、学校等)为中国公民出具的证明如需到中国使用,则只能通过领事认证程序办理。大使馆和总领事馆不对澳大利亚有关方面出具的证明直接进行公证。
澳大利亚公民(含澳籍华人)在华使用的文书,只能通过领事认证程序办理。认证是由中国驻澳使领馆对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或其办事处认证过的文书进行证明。在送外交贸易部及其办事处认证前,通常需先向当地公证员处申请公证。
公证书办理完后受托人持公证书、产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产权共有人结婚证复印件,受托人自己身份证原件,在委托期限内可以在房屋所属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对于澳洲公民办理任何国际公证,以及在澳洲的中国公民需要办理以上事项之外的其他国际公证,且该公证文件需要在中国使用的,则必须走领事认证程序,流程如下:
1.有关当事人应先向澳洲本地国际公证律师办理公证;
2.持以上公证件向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驻当地办事处申请认证;
3.办妥认证后,再向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领馆办理认证 (在香港和澳门使用的文书无须办理该项认证)。
澳洲可办理的国际公证类型包括:
1.证明当事人签字属实类公证,如:《授权委托书》、《声明书》、《民事诉状》、《离婚意见书》等;
2.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类公证,如证明某人护照复印件与护照原件一致等;
3.健在类公证,又称健在证明:证明某人仍健在(在世);
4.指纹类公证:证明印在纸上的确为某人的指纹,主要用于在国内办理未犯罪公证;
5.永居身份类公证:证明某人确已获得澳大利亚永居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