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经营的香港公司都需要有一份证照材料,即由香港商业登记处颁发的商业登记证。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类似于大陆公司的税务登记证,是香港公司申请交税、减税、免税、退税操作时的必要证照,商业登记证也是香港公司开设离岸银行账户、账户年审及香港公司年审的必要条件。经营业务的人士必须将有效的商业登记证展示于其营业处当眼的地方。
除获豁免外,所有在香港经营独资或合伙业务的人士,不论业务是以何种形式运作,均须在开始经营业务起计1个月内办理商业登记。若透过互联网经营的业务是在香港进行,经营该业务的人须根据《商业登记条例》办理商业登记。
商业登记并非营业执照。除办理商业登记外,经营某些行业或尚须申请其他种类的牌照或具有认可专业资格。就任何业务发出商业登记证或分行登记证,并不表示该等业务已符合其他有关法例的规定。
任何人士提交成立为本地有限公司或注册非香港公司的申请,即被视作已同时提出商业登记申请;本地有限公司成立为法团后而仍未开业期间,其商业登记证上业务性质一栏皆显示为“ CORP” 。本地有限公司须在实际开业后的一个月内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商业登记署其业务名称、 经营业务的描述及性质、业务地址和开业日期。
香港公司董事变更所需资料
1、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2、注册证书复印件;
3、公司章程一本;
4、成立公司全套文件复印件(包括:表格D1、D3、R1);
5、改股、增资、改名文件复印件(如未有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可不必理会);
6、所有股东或董事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以递交到政府的为准);
7、亲自签署综合业务委托书;
8、亲自签署香港公司股东变更的法定文件;
9、公司大事记录册
香港公司转股的流程:
1. 提供新加入的董事或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若只是撤去其中一名股东的职位则不需要提供)
2. 签署转股协议书;
3. 签署转股政府文件,提交给香港注册处;
4. 一般办理时间8个工作日,拿到转股完成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