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限制禁止的国家及敏感行业
1.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内乱的国家和地区,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
2.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
3.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
4.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母小子大,财务状况较差的主体。
敏感行业并非禁止,而是无论金额大小直接或者间接,都要上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办理境外投资备案ODI,涉及不同部门需要提供不同的资料,各部门所需要的资料清单要求如下:
商务厅/部核准备案所需资料
1.新设境外公司
对新设立的境外公司投资,境内投资人需要准备《境外直接投资申请表》(该 表中说明投资路径最终目的境外企业信息、投资规模、资金结构、项目情况等多项内容),境外投资目的公司章程、合同、协议等,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境内投资主体的审计报告),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投资环境分析等),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2.并购境外公司
对于并购境外公司的投资,境内投资人需要填写的《境外直接投资申请表》与新设境外企业须填写的申请表差异不大。其主要差别在于对并购目的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产情况和收购方案的说明上。同时,并购项目还需要递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的内容同样包括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投资环境分析等,并提供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发改委核准备案(国家或省级)所需资料
发改委对于ODI备案审核的工作重心放在境外项目本身上,其中包括风险程度、项目规模、项目真实性等信息分析,并进行全面评估。因此需要提交发改委的资料也更多的放在投资人及境外投资项目上。而投资人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1.自有资金证明
2.投资主体的营业执照
3.投资主体最新的财务报表(经审计)
4.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5.项目尽职调查报告(需要有第三方咨询机构出具)
6.投资项目设计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法律文书
7.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银行部门外汇审核需要资料
银行部门主要负责OD|备案审核的部门为外汇管理局,所需文件包括:
1.《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2.外汇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3.境内投资主体材料(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等)
4.商务部核发的《境外企业投资证书》等文件原件
提交这些文件后,外管局也可能对大额资金出境情况进行复核,主要是对投资人进行约谈,对投资资金来源及境外项
目真实性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