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主体的区别
1.理财型资金信托
理财型资金信托的受益人为委托人本人。理财型资金信托属于以理财投资为目的的信托计划。投资者作为委托人认购信托产品,其受益人只能是委托人本人。所以理财型资金信托一般是私益信托,且只能是私益信托中的自益信托。
2.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的受益人一般以委托人的家庭成员为主。家族信托是为了实现家族财富的管理与传承的意愿,它的受益人通常只包含委托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受益人中虽然有委托人本人,但本人一般也不作为该信托的唯一受益人,否则该信托将无法实现家族传承的效果。所以,虽然家族信托也是私益信托,但一般是私益信托中的他益信托。
信托财产的区别
1.理财型资金信托
当前市场上各大信托公司推出的以投资理财为目的的信托产品,均属于集合资金信托。也就是说在该类信托中,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财产都是资金的形式,其获得的收益也是通过资金的方式获取。
2.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委托的信托财产并不仅限于资金,也可以是不动产、股权等其他法律许可的财产。因为家族客户用作传承的资产可绝不仅仅是现金资产,而是会包括家族企业股权、不动产、古董艺术品等动产及其他财产在内的多类型资产组合。由于一般的理财型资金信托有多个独立委托人的集合性和单一的投资理财目的,所以将信托财产规定为资金。
信托行为和信托目的的区别
1.理财型资金信托
理财型资金信托主要的功能是满足投资者财产的增值需求。理财型资金信托涉及到的投资范围非常广,既有固定收益类,也有浮动收益类。不仅可以在金融市场上配置金融产品,也可以在金融市场之外的实体经济进行多样化的配置。但归根结底,这类信托的功能还是局限于财富的增值。
2.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除了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满足家族客户的理财需求之外,它也可以发挥信托独特的制度优势,最大限度地满足家族客户家族财富保障和传承等其他需求。
家族信托的类型
1. 可撤销信托(Revocable Trust)。该信托是由委托人设立来保存其财产,然后受托人从委托人的利益出发,投资于别的事务达到财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受益人为委托人的信托产品。委托人可以在不丧失行为能力的前提下修改或者终止这个信托。在委托人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继续管理委托人的信托资产,支付账单,并做出投资决定。该产品具有不经过遗嘱认证、防止法院在委托人死亡或患有精神疾病时得到资产控制权、可使委托人将受托人设为子辈或孙辈而自己依然获得控制权以及防止家庭财产争斗的特点。
2. 不可撤销信托(Irrevocable Trust)。该信托是一种一经签署便不能更改或撤销的信托。当然在委托人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信托。不可撤销信托可以更加明确家族中各个成员分配,不用担心自己的份额随时可能被取消,从而更好地避免家族成员的内部纠纷。
3. 全权信托(Discretionary Trust)。由受托人将契约所载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全权委托受托人以其专业判断,在信托契约授权范围内,遵照契约及相关法令规定,为受托人的利益服务,操作有价证券、证券相关商品或者其他经主管机关核准投资项目的投资或交易。
4. 永久信托(Perpetual Trust)。以需求的存在为依托的信托模式,它没有确定具体的截止时间,也没有永久性的效力,它消失的原因可能是在某个时点实现了信托目的或由于某种原因使得信托目的消失。例如,信托财产已被消耗、受益人死亡、信托计划自然终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