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文件认证可分为“海牙认证”、“非海牙认证”、“中国委托公证”几类。香港公司文件什么情况下需要做认证呢?
在香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常会用到各种类型的文件,如香港政府官方(或权威机构)出具的文书和证明等,而要证明这些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使其能获得境外机构的承认并使用在相应场景中,就必须对这些文件或证明进行公证认证。而实际上,在很多情况下,文件的使用方会直接要求香港公司提供经过认证的文件(或证明),以此确认该公司的资质。
香港公司的文件在海牙成员国地区使用需要进行海牙认证:
1、首先委托香港国际公证律师进行公证,证明这份文件的的真实性并签字盖章;
2、最后再由香港国际公证人转递香港高等法院认证,并加盖apostille专用章。香港文件海牙认证范围:
(1)认证某些属公共性质的文件,该文件须要由公职人士签发:香港结婚证/单身证明/香港出生证明/死亡登记证明书/商业登记证明/公司注册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其他个人以及商业文书
(2)经由香港公证人或监誓人所签署的文件:
法律公证人:授权书、核证副本;
监誓员:宣誓书;
认证方式:将所需认证的文件寄送给香港秘书公司,让国际公证人审核是否可以出具。
与“海牙认证”方式相似,“使领馆认证”的主要流程为“律师核证”、“使领馆认证”。但与“海牙认证”方式,不同的是,香港公司“海牙认证”的最高认证机构为香港高等法院,而使领馆认证的最高认证机构,为该国(或该地区)在香港的使领馆。即需要香港符合国际公证人资格的律师进行过核证后,再将该文件递交使用国驻香港使领馆进行认证加签。
若该国(或地区)在香港未设立使领馆,则必须在对文件进行核证后,将文件送往香港高等法院和中国外交部驻港办公署进行认证加签,再通过外交部领事司递交该国(或地区)在中国境内的使领馆认证加签。从流程上看,未在香港设立使领馆的“使领馆认证”程序要复杂得多,也就意味着耗费的时间和金钱也要增加不少。
哪些事件可以办理公证或认证
公证范围甚广,只要是涉及私权的事实,都可以办理公证或认证。依据公证法规定,下列各项法律行为,当事人或其他关系人得请求公证人作成公证书或认证私证书。
1、关于买卖、赠与、租赁、雇佣、承揽、出版、委任、合伙、经理人或代办商、居间、行纪、寄托、仓库、运送营业、承揽运送、和解、保证或其有关债权债务的契约行为。
2、关于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抵押权、质权、典权、留置权或其他有关物权的取得、设定、丧失或变更等行为。
3、关于结婚、订婚、解除婚约、认领、监护或其他有关亲属的行为。但现行法规定收养须经法院认可,离婚须向户政机关登记,均已不适再办理公证或认证。
4、关于订立遗嘱、撤销遗嘱,及其他处分遗产的行为。但如欲抛弃继承,应于自知悉得为继承开始时起二个月内向法院声明,不是向公证处办理。
5、关于公司、票据、海商、保险及其他涉及商事的行为。
6、解除、撤销、催告、更正或补充,或其他涉及私权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