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在马来西亚设立办事处,必须遵循马来西亚的法律法规,马来西亚办事处可以进行哪些活动,而哪些活动是不被允许的呢?
马来西亚办事处可进行的活动
被批准开设的办事处,旨在为其总部或委托人执行以下所允许的活动:
1、收集和分析重要信息,或研究马来西亚和该地区的投资和商业机会是否可行;
2、规划或协调业务活动;
3、确认原材料、组件或其他工业产品的货源;
4、做研究和产品开发;
5、作为总公司在该国的附属公司、子公司和代理商的协调中心;以及其他不会直接导致实际商业交易的活动。
马来西亚办事处不能进行的活动
被批准的办事处不能进行以下活动:
1、从事任何贸易(包括进口和出口)、商务或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2、租赁仓储设施;任何货物装运/转运或储存应由当地代理商或经销商处理;
3、代表外国公司签署商业合同或提供收费服务;
4、参与公司在马来西亚的任何子公司、附属公司或分公司的日常管理。
设立马来西亚办事处需要的资料
1、填写申请表,其中包括设立代表处的目的、拟议的办公室活动、设立代表处对马来西亚的好处、估计现金流量和人力资源安排等资料;
2、母公司的注册证书副本;
3、母公司简介;
4、母公司最新年度报告和审计账目(2年)的副本。您可以自愿提出其他声明,例如公司手册、合同、网站等,以支持您的申请;
5、护照复印件;
6、马来西亚业务运营地的租凭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