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马来西亚经营商业实体,可以注册的类型有很多种,常见的形式有私人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独资生意/合伙生意,但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公司注册要求、经营要求都是不一样的。在马来西亚注册公司和创业要怎么选择公司类型呢?一起来看看这些类型的公司都有哪些优缺点。
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
私人有限公司是马来西亚最普遍的商业实体。公司和股东的法律责任是分开的。对公司的债务和损失,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支付的金额。私人有限公司还拥有一个像普通人一样的独立实体。他们可以在公司名医下货款,购买,出租,签订合同,起诉,被起诉,拥有财产和房地产,而不涉及其股东的姓名。一般来说,私人有限公司是外籍人士在大马最常选择的商业实体。
如果您的生意需要风险投资基金,或者您的产品和服务行业需承担相关的特定责任,那么您适合设立私人有限公司。私人有限公司也被认为更可靠以及有信誉,因为与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相比,解散公司更加困难。
私人有限公司的优点:
1.有限责任,股东仅对实收资本负责。
2.独立个体并拥有资产,财产,以公司名义起诉或被起诉。
3.可以申请税物征收优惠。
4.永久延续,即使创始人离开公司,公司仍将存在。
5.允许股权融资和更多的融资选择。
私人有限公司的缺点:
1.公司秘书费用。
2.有义务呈报报告和遵循严格的法定合规(例如,强制性审计账目)。
3.违规法令将导致处罚和监禁。
4.繁琐的决策过程(决策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
马来西亚有限合伙企业 (LLP)
有限合伙企业类似于私人有限公司与合伙生意的结合,其中最大的特点是给予合作伙伴有限责任的同时无需遵循会计准则。我国的有限合伙企业法令在2012年12月26日正式生效,相比私人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对业者来说无疑是个 “新世界” 。注册有限合伙企业的业者可以在无需担心个人资产、个人债务、及符合严格条款的情况下做生意。
有限合伙企业较适于中小型企业,特别是服务行业或涉及专业的领域。 有限合伙企业在某些方面与合伙企业类似,不同之处在于有限合伙企业的伙伴对公司的债务责任较低。与合伙生意相比,有限合伙企业涉及更多的行政职责。
有限合伙企业的优点:
1.有限责任,LLP的债物须由公司的资产偿还(债权人不能要求LLP的合伙人承担债务)。
2.独立个体并拥有资产,财产,以公司名义起诉或被起诉。
3.简单的决策过程。
4.永久延续,即使创始人离开公司,公司仍将存在。
有限合伙企业的缺点:
1.需要委任LLP法令的合规官员(合规官可向不遵守LLP法令的个人追查责任)。
2.有义务呈报报告和遵循严格的法定合规。
3.目前法律尚新,法律未完整(任何法律纠纷都不明确)。
4.无法进行股权融资。
5.违规法令将导致处罚和监禁。
独资生意/合伙生意
独资生意是以个人名义所拥有的企业。这也是最便宜和最简单的生意形式。独资生意没有年度呈报的需求,马来西亚的商业法令也没有指定独资经营者必须审计其账目。合伙生意与独资生意大致上相同,只是不仅限于一个人掌握拥有权。合伙生意的负债和利润将分布在所有合伙人身上。独资或合伙的生意必须要有简单的账目,虽然账目无需经过稽查(Audit)和无需呈报生意账目,不过通过生意所赚取的盈利必须呈报在个人所得税。
当您开始创业时,您或许可以考虑以独资方式经营公司,您不必遵循过多的法律,特别是如果您本身是老板和员工。未来您也可以考虑将独资经营权转换为私人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LLP)。合伙生意通常会为公司带来另一个资金来源以帮助公司拓展业务。大多数合资企业都拥有平等股份或不同股份的合伙人。合作伙伴引入的资金也可以帮助降低新业务的财务风险。
独资生意的优点:
1.简单及较便宜的注册费用。
2.只需缴付较低的税务。
3.无需费用维持公司现有的注册状态。
4.简单的决策过程。
独资生意的缺点:
1.无限的个人责任,独资经营(例如,如果公司债务为RM10k,独资经营者本身需支付RM10k)。
2.共同或单独承担责任, 合伙生意(例如,如果公司债务为RM10k,所有合伙人需共同承担债务)。
3.需缴付较高的税务,如收入多于RM200k。
4.无法进行股权融资和较少的融资选择。
5.较低的商业信誉(独资经营者/合伙人的离职可导致公司解散)。
凡事都有两面性,不同类型的公司也是,既有优点也有缺点,投资者在对马来西亚经济市场进行调研的时候,要了解清楚不同类型公司的利弊,衡量利弊,选择对企业发展最有帮助的类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