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中国企业希望未来进军美国市场,需要申请美国商标,尽早注册美国商标。注册美国商标,按照申请基础不同(以实际使用为基础、意向使用为基础、国内注册为基础、国内申请注册为基础)而提交的申请资料不同。
以实际使用为基础
申请人除需递交签字的申请书、商标图样等例行材料外,还需另外提供该商标在任何地区的最早使用时间、在美国的最早使用时间及商标使用证据。
以意向使用为基础
意向使用是指虽然商标在提交申请时尚未在美国使用,但是申请人真诚地计划即将在美国使用该商标。根据美国商标法第一条(d)第1款的规定,以意向使用为基础提交的商标申请,待该商标通过初步审查后之日起6个月内(可延期,有延迟费),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使用声明和使用证据, 经美国专利商标局审核合格后, 才会真正核准。
以国内注册为基础
该申请基础需主要以下几点:
首先,商标图样等申请信息必须与国内基础注册一致。
其次,美国商标指定的商品/服务的范围不能超出国内基础注册的范围。
第三,需要提交一份经认证的国内注册证复印件和经认证的英文翻译。
以国内基础申请为基础
该申请基础需主要以下几点:
首先,商标图样等申请信息必须与国内基础注册一致。
其次,美国商标指定的商品/服务的范围不能超出国内基础注册的范围。
第三,须提供国内申请的申请号和申请日期。
第四,可以要求优先权, 也可以不要求优先权,要求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翻译。
第五,要等到国内基础申请在中国注册成功,并向美国专利商标局递交相应的注册证明才能获准颁发注册证。如果在国内未能注册成功,该申请将会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