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
中国企业走出去,有些企业会以国内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但是不少人对于子公司和分公司分不清楚,不少人认为是同一类型。其实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主体方面
子公司是法人主体,在项目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不会波及母公司及总部(有担保等责任的除外)。分公司不是法人主体,其在当地国的法律义务也最终由总部承担。
2、汇总纳税方面
子公司和当地国企业一样履行纳税义务,也会享受该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母公司进行所得税汇算纳税申报时不能汇总子公司的收益或亏损,在子公司分红时可以就子公司已在当地缴纳的所得税进行间接抵免。
分公司一般无需以独立的企业身份在所在国纳税,收益或亏损可以并入总部进行汇总纳税,境外分公司在当地国缴纳的所得税可以在总部汇总纳税时进行抵免,若分公司是短时间(不超过6个月)履行经营,不构成当地常设机构的话,甚至可以不在当地缴纳所得税。
3、商业安排方面
子公司作为当地的企业,在与母公司进行特许权收费、债务、劳务等商业安排方面比分公司更能得到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可,因此子公司可以有更多方法、更灵活的将合理的利润转移回总部。
4、退出机制方面
总部转售境外子公司的股权增值部分通常可以享受较为优惠的资本利得税率,而分公司无法通过股权整体出售,只能出分公司所属售资产,通常涉及流转税及所得税,且税负较高。
子公司和分公司哪个更好?
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企业也会陷入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的困惑中,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充分考量各方面的因素进行选择,特别是税务方面的因素。
以美国子公司和分公司为例子:
美国分公司
设有美国分公司的中国公司,应当在美国提交分公司的纳税申报表申报其分公司在美国的所得。因为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因此其在中国的母公司有申报纳税的义务。母公司只就分公司的所得部分(按照公司税率)向美国纳税。
美国子公司
位于美国的子公司,依照上述规定的公司税率向美国纳税。位于美国的子公司还必须在支付给外国母公司或其他非美国当事人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其他付费时,代扣代缴税款。通常,代扣代缴税率为百分之三十。根据《美中税收协定》,代扣代缴税率减按百分之十的比例征收。
美国子公司对比分公司的优势
第一,美国子公司自行申报纳税,自行申报其所得。因此,一般而言,与分公司相比较,子公司披露母公司的财务信息一般少于分公司必须披露的有关母公司的财务信息。
第二,子公司纳税申报表通常比分公司的纳税申报表简单。
第三、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在美国的任何诉讼(其中包括与美国税收机关的争议) 中,一般必须直接向位于美国的子公司提起。外国母公司可能成为上述诉讼的被告,但由于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母公司可以根据这一点进行抗辩,避免被卷入到诉讼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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