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日,香港《反洗钱及反恐融资条例》(“AMLO”)正式扩展至包括信托公司及服务提供商(“TCSPs”),这一举措给TCSPs带来了额外的管理风险的义务。符合全球标准的新报告要求也可能对TCSPs的匿名性和隐私性方面造成影响。
在2018年3月之前,并没有针对TCSPs的官方许可制度,随着新规则的实施,公司注册处可以对违反“反洗钱”要求或《反洗钱条例》规定的 TCSPs 施加财务处罚。
虽然一次性罚款最高不超过港币500,000元,但登记署有权就违规而未获解决的案件每一天收取最高港币10,000元的罚款,此类惩罚也可以直接对公司的董事施加,有关财务赔偿的细节也将被公布,这将在罚款上增加声誉成本,公司必须清楚了解其具体义务。
TCSPs牌照持有人的义务
信托公司的两项主要义务包括:
确保其符合《反洗钱条例》下的所有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CFT)要求;
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降低洗钱或恐怖融资的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合理措施”属于基于风险的方法,这意味着信托公司必须识别、评估和了解相关风险,然后采取充分的措施来缓解可能出现的所有问题。因此,TCSPs在决定如何行动方面具有很大的灵活性。
反洗钱反恐融资政策剖析
作为一般规则,健全的反洗钱或反恐融资政策应涵盖以下六个领域:
1、风险评估
2、客户尽职调查措施
3、持续的客户监控
4、举报可疑交易
5、记录保存
6、员工培训
在风险评估方面,信托公司应注意两大类风险:客户风险和产品/服务风险。
前者涉及客户的性质,例如政治公众人物、资金密集型企业以及那些不容易核实的财富来源的企业;后者源于TCSPs本身的产品或服务,例如通过空壳公司和名义持有人来隐藏受益所有权细节和不透明的所有权结构。
这些与客户尽职调查措施、持续的客户监控和可疑交易报告相关,亦都是经常出现问题的领域。公司还应注意其内部流程如何阻碍对这些风险的正确评估,这将影响所需的后续行动。在这方面,制定严格的记录保存流程,并提供必要的员工培训也至关重要。
通用报告标准概述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G20国认可该原则后于2014年制定了共同报告标准(“CRS”)。当时的想法是建立一个国际标准,使各司法管辖区能够轻松、自动地交换金融账户信息。
2016年和2017年,香港修订了《税务条例》,将CRS转化为国内法。这种自动信息交换仍仅限于75个司法管辖区。政策是香港只会在有安排可为自动交换资料提供依据的情况下,与特定司法管辖区进行信息自动交换(“AEOI”)。
CRS 的基本要求是机构须确定75个司法管辖区的税务居民所持有的财务帐目的详情,并每年向税务局呈报。非香港税务居民的详细资料非常广泛,包括实体、个人和某些账户的“控制人”。对于TCSPs,“控制人”的定义包括:
委托人
保护人
受托人
受益人(固定利息/酌情决定)
其他信托相关方,如委托人、监护人
违反这些CRS合规要求的处罚可能很严厉,从罚款到监禁不等。个人账户持有人也可能因提供误导性或不正确的信息而被罚款。
这些要求的目的旨在提高全球税收透明度,并帮助避免利润转移的税收计划,因此是崇高的,同时也是信托公司面临的许多挑战的主要来源。
信托公司的CRS问题
CRS需求本身的性质可能会带来挑战,特别是当涉及到信托等更复杂的结构时。这里有一种微妙的平衡,如果TCSPs过于谨慎,超出了CRS的要求,它们可能会失去客户。另一方面,少报可能会招致严厉的惩罚。遵循规则意味着,考虑到合规标准可能会收紧,信托公司在必要时必须聘请合规专家。
展望合规的未来
2020年7月,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了一份关于加强信托业务监管的咨询文件。尽管意在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其想法是编纂有关信托的某些普遍原则(例如公平、合规和公司治理)。
2020年9月,证监会发布了另一份征求意见稿,建议修订其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指南。该文件规定了更健全的风险评估程序、额外的尽职调查,甚至禁止跨境关系中的空壳公司。
所有这些举措都符合当前全球加强和标准化合规措施的趋势。
理解和准备更严格的法规
香港的TCSPs可能曾经享受过宽松监管制度的好处,但标准现已改变。这一变化的主要标志是《反洗钱条例》的通过和《税务条例》的修订,以将 CRS 转化为国内法。
这些更严格的标准给TCSPs带来了挑战,但随着更严格的监管日益临近,这可能只是一个开始。为了适应这种新环境,TCSPs必须充分了解他其义务,并制定必要的流程来满足这些义务。鉴于该行业的敏感性,在遵守法规和满足客户需求之间存在微妙的平衡。TCSPs的未来将是一条光明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