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RCEP正式生效。RCEP从形成到正式生效经历了数年,如今生效对各个成员国来说都有着极大的机遇,通过关税优惠、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等安排,使得区域内企业能够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关税优惠方面
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逐步实现零关税。2022年1月1日,我国与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之间的立即零关税比例将超过65%,与韩国相互之间立即零关税比例将达到39%和50%,与日本是新建立贸关系,相互立即零关税比例将分别达到25%和57%,最终,86%的日本出口至中国的产品将实现零关税,同时中国出口至日本88%的产品将享受零关税待遇。
服务贸易方面
RCEP成员国总体上均承诺开放超过100个服务贸易部门,涵盖金融、电信、交通、旅游、研发等,并承诺于协定生效后6年内全面转化为负面清单,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跨境电商、互联网金融、在线办公、在线教育、在线问诊、网上交易会等新业态新模式将迎来更大发展机遇,也将为本地区人民生活带来更多实惠和便利。
原产地规则方面
RCEP成员国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其他成员国原产材料,均可视为本地的原产材料,从而可以累积增加原产价值成分比例,使成员国间出口产品更容易达到享受关税优惠的门槛。
RCEP于中国的意义
RCEP对于中国的对外开放意味着什么?能不能成为新的开放里程碑?
对我国来说,“RCEP对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大意义。”商务部副部长任鸿斌在2021年12月30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
第一,协定实施是我国对外开放新的里程碑。
第二,协定实施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将成为我国连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纽带和桥梁,使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加紧密相连。
第三,协定生效将大大提振疫情背景下经济复苏的信心,将有效对冲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提振贸易和投资信心,为我国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
RCEP带来哪些利好
作为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这不仅仅是东亚区域合作极具标志性意义的成果,更是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胜利,必将为促进地区的发展繁荣增添新动能,为世界经济实现恢复性增长贡献新力量。
对本区域来说,RCEP巨大的市场开放和规则方面的承诺将会推动本地区所有成员国经济的增长和发展,所有国家都会受益。
一方面,RCEP整合了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多个“10+1”自贸协定,形成区域内统一的规则体系。大幅降低企业利用自贸协定的制度性成本,进一步提升自贸协定带来的贸易创造效应。
另一方面,RCEP使成员国间货物、服务、投资等领域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逐步统一,将促进域内经济要素自由流动,强化成员间生产分工合作,拉动区域内消费市场扩容升级,推动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进一步发展。
此外,RCEP还将通过加大对发展中和最不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和技术援助,逐步弥合成员间发展水平差异,有力促进区域协调均衡发展,推动建立开放型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那么,企业该如何抓住红利期?
近来监管机构对境外投资监管趋严,企业向亚太布局并优化供应链的同时,应加强境内外合规风险管理,从而更好地开展对外业务拓展。
国资委和发改委分别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对央企的境外合规管理提出全面、系统的要求和指引,旨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强化风险及合规管理,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境内外的合规监管和执法力度日趋严格日趋严格的形式下,境外合规管理迫在眉睫。
境内资金合法出境:境外投资备案
资金合规出境也是一个问题。我国在资本对外投资方面有严格的管控,因此需要在政策的指导下,合规的办理相关手续后,资金才能合法顺利的出境,那么其中最常见的方式就是做ODI备案。
境外直接投资备案(ODI),指国内企业、团体在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后,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资,以控制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目的。根据我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11号令),境内企业向境外企业出资前,需要进行相关备案。国内投资者要在海外注册公司并直接在海外进行投资,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境外投资备案,如果没有做境外投资备案是不可以在境外进行任何投资项目活动的。
一般而言,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主要需要取得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外汇登记程序。
境外投资备案所需要的资料
商务部门
1、境外投资备案表;
2、境内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关补充材料
①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
② 相关的董事会决议 或出资决议
③ 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④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⑤ 并购类对外投资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⑥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发改部门
1、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2、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资主体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资金来源证明(大于投资额);
5、投资主体与外方签署的意向性协议文件;
6、最高权力机构投资决策文件;
7、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架构图;
8、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外汇管理部门
1、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2、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务部);
3、发改委备案通知(发改委备案);
4、投资主体营业执照;
5、投资协议,境外新设公司提供:境外公司注册证明书;
6、境内企业投资资金来源(交易流水)、董事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合同或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
7、 其他对外投资的说明材料(投资方(境内企业)情况、被投资方(境外企业)情况、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说明 )具体根据登记银行要求提供;
境外投资备案流程
公司内部决策
明确境外投资限权架构,投资额度等。
发改委申报
向国家或地方发改部门申请项目,报送签署资料,特发改部门校准或备案。
商务部备案批复
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注册设立公司报到回执。
外管局备案
外汇登记业务下放银行,由投资方注册地银行办理登记。并发放登记证。
瑞豐德永将全程代表客户完成发改委、商务部门及外管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在项目存续期内负责全生命周期的项目管理。
RCEP正式生效,会迎来很多红利期,但也存在很多挑战,企业要享受更多优惠福利,需要通过高效布局企业架构,这些情况的前提是做好合规风险管理,合规备案(ODI备案/37号文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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